释义 |
一、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应该如何准备 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应该如下准备: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事故人和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单位有效工作证、单位签章工资表、单位签章的从事本职工作证明等(原件并复印件)。 3.事故人的身份证或暂住证(原件并复印件)。 4.首次就医有关材料(原件并复印件)。 5.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照片等有关证据。 6.单位、企业法人注册登记资料。 二、工伤认定的情形 工伤认定的情形: 1.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工受伤的; 2.在单位上班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伤的; 3.在单位上班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因工受伤的; 5.或者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三、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怎么办 工伤认定做笔录本人实在去不了的,解决办法如下:工伤认定并不需要员工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去。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人不在场是可以的。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