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改变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可以改变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变更。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二、变更抚养权到哪个法院 变更抚养权一般是到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法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网提醒您,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抚养权变更起诉多久可以开庭 抚养权变更起诉多久可以开庭,法律并没有规定。 但有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案件的,应当在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并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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