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罪案件 |
释义 | 一、如何判断非法集资罪案件 判断非法集资罪案件的方式如下: 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资是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其认定依据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未依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集资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有什么 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如下: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尤其是向不特定对象)筹集资金。 2.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出资人货币、实物、股权等形式的投资回报。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目的。 ![]() 三、非法集资案件罪名有哪些 非法集资案件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罪是不以诈骗为目的,而是用非法的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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