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报酬如何先予执行申请 |
释义 | 一、劳动报酬如何先予执行申请 先予执行是指法院对某些案件作出判决前,为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所需,裁定义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亦称先行给付。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 劳动仲裁或人事仲裁时,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诉讼中同样可以申请。而且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法律网提醒您,如果申请人申请错误,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被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使被申请人遭受损失。被申请先予执行的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申请复议期间,不影响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二、劳动报酬包含哪些要素 劳动报酬包括货币工资、实物报酬和社会保险。具体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人身保险、医疗保险、家庭财产等。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体力或脑力劳动所得的对价,体现的是劳动者创造的社会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 三、劳务报酬和劳动报酬的对比及区别 劳务报酬和劳动报酬的对比及区别主要是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工资是指雇主或者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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