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何种档案 |
释义 | 一、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何种档案 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一)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二)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五)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六)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如何证实个人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主体合格; 2.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有报酬服务,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3.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的工作运作; 4.劳动者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或者工作证等相关资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劳动关系争议能申请仲裁确认吗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关系是可以请求仲裁确认的。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而产生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是在仲裁时效期间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仲裁机构会予以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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