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制执行流程的申请程序 |
释义 | 一、强制执行流程的申请程序 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流程: 1.当事人向原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法院依法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法院作出执行裁定的,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4.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采取强制措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我国可以申请几次强制执行 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几次,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6个月内执行,可依法申请延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 三、强制执行申请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强制执行申请要如下材料: 1.执行申请书;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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