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能否拒绝律师辩护? 在刑事审判中,被告人完全有权拒绝律师辩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被告人可以在审判过程中随时拒绝辩护人的辩护,或者选择另行委托辩护人。 然而,这一权利并非绝对,若被告人属于经济困难或其他特殊情况且未委托辩护人,如是盲、聋、哑人或精神病人,或面临无期徒刑、死刑等重刑,法律规定必须有辩护人为其辩护。 这些规定确保了审判的公正性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二、如何委托辩护人 如果您需要委托辩护人,可以自行选择律师,或当经济困难等情况下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法律援助机构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服务。 这一过程确保了不论个人条件如何,每位被告人都有机会获得公正的法律服务。  三、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常见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适用于犯罪嫌疑不重、无需拘留的情形,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并承诺不逃避调查。 此措施由侦查机关提出,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了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