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证离婚外地可以用吗 |
释义 | 一、居住证离婚外地可以用吗 协议离婚可以,诉讼离婚要有居住一年的证明,法院才受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如果是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可以回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如果一方在深圳已连续居住在一年以上且能证明,可以在法院办理离婚速裁。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如果被告在已连续居住在一年以上且能证明,可以在异地法院起诉离婚。 ![]() 二、办理离婚的程序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三、离婚的财产是如何分配的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三)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五)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六)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七)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以上就是由法律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居住证离婚外地可以用吗的法律知识。通过上文可知,居住证离婚适用于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夫妻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法律网有专业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 [2]《xx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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