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总统府政事堂组织令 |
释义 | 中华民国北京政府时期中央行政组织法规。1914年5月3日中华民国大总统袁世凯颁布。共12条。规定大总统为统一行政。于大总统府设政事堂,由法制局、机要局、铨叙局、主计局、印铸局、司务所组成。设国务卿1人,赞襄大总统政务,承大总统之命,监督政事堂事务;大总统发布命令由国务卿副署。设左右丞,赞助国务卿与闻政事。设局长5员、参议8员、所长1员。各局长管理本局事务,监督所属职员;参议负责审议法令;所长管理庶务。各局所应设参事佥事等员,职掌以各局所官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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