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赠与需要满足的法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房屋赠与需要满足的法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赠与人享有房屋产权; 2.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 3.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 4.签订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屋赠与后可以撤销赠与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该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赠与的法律后果】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穷困抗辩】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三、房产赠与流程需要几天时间 法律网提醒您,房屋赠与就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言,一般在三十日内可以办理完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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