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生公证书在法律上有何有效期限 |
释义 | 一、出生公证书在法律上有何有效期限 出生公证书不存在有效期这一说法,因为出生证明的公证书是属于证明类的文件,只要不被推翻就具有证明的效力,如果被推翻了,那么就马上失去效力,有效期一般针对的都是资格类的,比如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出生公证书到底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出生证或医院根据出生档案记载出具的证明。 3.当事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出生情况证明。待业或辞职的或无业的,由其档案保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证明。 4.一式2-3份的近期正面免冠照。 ![]() 三、出生证明公证时要去哪个部门办理手续 出生证明公证时要去公证处部门办理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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