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手续 当事人应当收集好相关材料,前往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若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公证机关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办理的条件 1.放弃继承必须在特定时间作出,即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 2.放弃继承的人要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受欺诈、胁迫,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 4.放弃继承遗产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 5.公证处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并将其记录在谈话笔录中,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6.当事人放弃继承权不应附带其他条件或将自己放弃的权利转移给他人。 ![]() 三、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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