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有什么 |
释义 | 一、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有什么 老年人法定的赡养人是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二、什么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成年子女可以不用赡养父母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子女未婚或者丧偶,没有劳动能力、经济来源; 2.子女虽有劳动能力和经济来源,但是不足以维持其在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3.父母对子女有过虐待、遗弃等严重的危害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 三、赡养义务具体包括哪些方面 赡养义务包括: 1.给付赡养费,在经济上供养被赡养人,保障其衣食住行等方面; 2.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在生活中予以照料; 3.尊敬、关心和陪伴被赡养人,在精神上予以慰藉等。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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