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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提起刑事自诉有什么条件
释义
    一、提起刑事自诉有什么条件
    提起刑事自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自诉的主体必须是适格的自诉人;
    2.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以及具体的起诉请求;
    3.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自诉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二、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
    刑事案件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算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前者实行程序性审查,后者则应经二次审查。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三、刑事诉讼上诉期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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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5: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