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符合遗嘱继承的基本条件 |
释义 | 一、如何符合遗嘱继承的基本条件 符合遗嘱继承的基本条件如下: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遗产处分的财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不是他人财产; 3.继承人是合法的继承人即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4.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被继承人已经去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7.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8.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 三、遗嘱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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