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后如何处理赔偿问题 交通事故后如下处理赔偿问题: 1.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全责一方继续赔偿; 2.保险公司及全责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 3.造成伤残的经过伤残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4.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辖法院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确定,两个地方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由当事人二选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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