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
释义 | 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应该在哪个法院起诉 子女抚养纠纷管辖法院是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网提醒,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变更抚养权需要能证明以下情形的证据,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离婚孩子抚养权包括什么 1.直接与孩子居住在一起的权利,相对于无抚养权人的探望权而言,可以直接与孩子一起生活,不受探望时间控制; 2.第一监护人的权利; 3.控制探望权的权利;教育小孩的权利,能够给与小孩教育、辅导; 4.替未成年子女抉择的权利,如小孩上学等; 5.相对于无抚养权人而言,更能获得孩子关心和爱护的权利; 6.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权利,因为共同生活,属于生活开销,不用再单独支付抚养费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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