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是否规定了解除条件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中是否规定了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不可以约定解除条件。但是双方可以进行协商,约定劳动合同的工资、期限等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企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什么条件?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三、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是否赔偿 劳动合同终止不再续签合同是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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