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流程
释义
    一、房屋赠与手续的办理流程
    1.签约。房地产赠与人和受赠人签约,而且是无偿赠予合约,以此来表明赠与人愿意将房产无偿赠与对方,受赠人也是自愿接受对方的房产赠与。
    2.房地产赠与公证。
    3.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登记。赠与人和受赠人应该同时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赠与人提出赠与房地产书面申请。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房产赠与流程需要几天时间
    房屋赠与就办理房屋过户登记而言,一般在三十日内可以办理完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三、房屋赠与过户后还能反悔吗
    房屋赠与过户后不能反悔。
    但是受赠人有过错的,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4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