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后再婚的操作流程 |
释义 | 一、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后再婚的操作流程 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后再婚的操作流程如下: 1.首先,向民政局提出结婚申请; 2.其次,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并进行审查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3.最后,问双方是否自愿,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字、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离婚证再婚要被收回吗 离婚证再婚不需要被收回。但必须在其上注明“作废”等字样。根据相关规定,办复婚手续和初次结婚登记相似,需要到民政局领取新的结婚证。复婚时候,双方需要出具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申请办理结婚证民政局会在双方离婚证上盖个戳记,把离婚证发回双方当事人,不会收走离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三、再婚后遗产怎么分 再婚后遗产的分配可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其中的配偶是指现任合法配偶,前妻或者前夫没有继承权。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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