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讯问犯罪嫌疑人基本要求 |
释义 | 讯问犯罪嫌疑人基本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是侦查阶段的必经程序,必须由不少于两名的侦查人员进行。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于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逮捕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讯问不满十八岁的证人、被害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 4、共同犯罪的案件,对于各个犯罪嫌疑人应当分别进行讯问。 5、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严禁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6、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此外,讯问犯罪嫌疑人,可以在文字记录的同时使用录音、录像。 讯问的时候同一案件不同犯罪嫌疑人要分开讯问,一般情况下讯问的侦查人员不能少于两名,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去嫌疑人的住处讯问。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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