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抚养权更改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办理抚养权更改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办理抚养权更改的申请条件有如下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父母双方在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前提下,就变更抚养权能达成协商; 4.其他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抚养权变更协议怎么写 抚养变更协议的书写:首先写明双方变更抚养的原因,具体的变更方式,之后抚养费的承担与支付等。一切都可以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即可。 法律网提醒您,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法院裁定认可,才能发生法律效力,得到法律保护。 ![]() 三、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多久 诉讼变更抚养权需要三个月或者六个月。案件属于普通程序审理的,从立案到判决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需要三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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