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伤情鉴定必备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法院伤情鉴定必备的资料有哪些 法院伤情鉴定必备的资料有: 1.身份证或户口本; 2.伤残鉴定委托书; 3.入院记录; 4.出院记录; 5.出院小结; 6.病历本; 7.疾病诊断证明书; 8.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9.其他需要的材料。 二、伤情鉴定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您,伤情鉴定的时间一般要3日。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三、伤情鉴定的费用谁承担 对于人身伤害的案件,如果受伤程度较重,伤害程度可能构成轻伤以上的(原因是轻伤是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又或者被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双方对伤势情况存在争议的。公安机关都应当进行伤情鉴定,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如果当事人自行鉴定的,则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引用法条: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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