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去进行审查判断 |
释义 | 一、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如何去进行审查判断 审查判断交通事故认定书从以下几个方面: 1.对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2.没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时,审查责任的认定是否恰当; 3.审查事故认定书的用语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条款是否正确、恰当; 4.审查法院判决、裁定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正确,判决、裁定的结果是否恰当。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怎么办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当事人需要对赔偿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采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若对调解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的期限是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网提醒您,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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