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合同的无效性 |
释义 |
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订立合同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可以确定当事人的名称、标的和数量,合同一般应确定为成立。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因此,在一方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合同不成立第二,合同无效的含义有两层含义:第一,广义无效,包括合同的绝对无效,合同效力不确定,合同相对无效。绝对无效的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协商订立的,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五种情形是合同的绝对无效。合同相对无效是指合同暂时有效,但因解除而可能无效,也称为可变更和可撤销合同。这是《合同法》第54条规定的情况。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的原始效力不直接发生,需要补充要件才能生效。这是《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情况。第二种是狭义的无效,它只包括合同的绝对无效。所谓合同无效就是合同的绝对无效。如果合同被确认无效,将导致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所谓的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也就是说,合同确认无效后,从合同成立之日起即具有追溯效力和无效性 以上就是相关答案。在我国,有关于有效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无效,它肯定不符合有效合同的要求。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被另一方强制执行,则本合同无效。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luba.com的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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