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一、赠予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可随意撤销; 3.赠与的财产在赠与后受赠人即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予合同可以被什么条件撤销 1.财产权利尚未转移的,且不存在法定的不可撤销事由的;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 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5.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6.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损害他人利益的。 ![]() 三、赠予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赠予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如下: 1.口头形式,指赠与人与受赠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 2.书面形式,指赠与人以书面文字表达赠与内容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形式; 3.公证形式,指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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