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是否具备公公遗产继承权 |
释义 | 一、儿媳妇是否具备公公遗产继承权 儿媳妇是否具备公公遗产继承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如果有遗嘱指定媳妇继承的,儿媳就有继承权,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儿媳没有继承权; 2.如果是丧偶儿媳,且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此时公婆的遗产媳妇也有继承权。 二、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什么 放弃继承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 三、继承财产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网提醒您,继承财产公证需要的手续如下: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亲属证明等资料和证明;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由承办公证员进行受理; 4.领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领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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