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条件构成了诽谤罪 |
释义 | 一、哪些条件构成了诽谤罪 构成诽谤罪的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诽谤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诽谤罪一般情况下是自诉案件,但也可以公诉,不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诽谤罪公诉要符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认定。按照规定,诽谤罪除“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外,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如果没有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能对实施诽谤的行为人处以刑罚,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这就是说,“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 三、诽谤罪向哪个部门报案 法律网提醒,诽谤罪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立案的机关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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