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名如何定性 |
释义 | 一、挪用公款罪名如何定性 挪用公款罪名的定性如下: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二、公务员挪用公款赌博应给予什么处分 公务员挪用公款赌博应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法律网提醒您,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利用赌博索贿、受贿或者行贿的,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处分。 三、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他人有责任吗 挪用公款借给他人使用他人不一定有责任,挪用者肯定有罪。使用者按说也有罪,但举证不出他人用款时知道这是当事人挪用的公款,他人说只是借钱,并不知道当事人钱的来源,法律就制裁不了他。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从而构成的犯罪。 引用法条: [1]《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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