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一、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是什么意思 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的意思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后,债务结清证明、不动产权证书、他项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解抵押资料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抵押物解除抵押登记的过程。 二、抵押权登记原则 1.房地合一原则。房屋抵押权,是指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权。不存在只设定房屋抵押权而土地使用权分离在外的情形。如果以出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则地上建筑物也同时设定抵押。 2.依法登记原则。房地产设立抵押,虽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自愿的行为。但行为的最终生效都受到我国法律规范的制约。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三、抵押权是登记对抗吗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 2.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他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