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倒塌有赔偿吗 |
释义 | 一、房屋倒塌有赔偿吗 房屋倒塌一般没有赔偿,房子因不可抗力塌了国家会予一定的补偿,自然灾害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畴,国家不会进行全额赔偿。对于灾区的重建,主要依靠群众的力量,其次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十九条自然灾害危险消除后,受灾地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研究制订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规划和优惠政策,组织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对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家庭予以重点帮扶。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应当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符合防灾减灾要求。受灾地区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向经审核确认的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发放补助资金和物资,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为受灾人员重建或者修缮因灾损毁的居民住房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农村房屋倒塌后拆迁还赔吗 农村房屋倒塌后拆迁还赔。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屋的所有权人,评估的对象是房屋及其所占的土地。如果房屋不存在,是没有房屋部分的补偿的,如果房屋坍塌、有残值还是要给予残值补偿的。但是不会仅因为有房产证,就给补偿。 三、房子塌了宅基地还有效吗 房子塌了宅基地无效。空闲或房屋倒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能确定使用权,对于已经确权的宅基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应由农村集体组织收回、注销土地登记。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引用法条: [1]《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一十九条 [2]《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一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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