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德国文官制度
释义

德国文官制度

德国有关文官的条件、选拔、工资待遇、考核、管理、退休等制度的总和。德国的文官应具备的条件是:符合基本法第116条规定的德国人;保证在任何时候,根据基本法的精神,坚持自由、民主的基本制度;具备相应的学历。遴选官员的标准是才干、能力和专业知识,而不考虑性别、出身、信仰、种族、宗教等关系,对不同级别的职务规定了必须具备的学历。官员分为4级:普通官员、初级官员、中级官员和高级官员。官员须经考试合格择优任用,考试一般分为笔试和口试。工资待遇有统一的标准,分为A级、B级、R级和C级4类。各级官员均有职衔,各个官员的职衔级别不同,享受不同的工资待遇。根据每年经济发展和财政状况,由政府公布每年工资增长百分率。一般自年满65岁之日起,官员就须退休。联邦官员均可以休假,休假的长短基本上根据每个官员的年龄决定。联邦人事委员会为官员的管理机构,由7名正式委员(其中2名为常设委员)和7名副委员组成,审计院院长为常设正式委员,任委员会主任。内政部人事司司长也是常设正式委员。委员会除对考核、官员级别、考试、退休等问题作出决定外,参与官员法的修订工作,参与制定有关官员的培训、考核、进修等规定,处理官员提出的申诉,对执行官员法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提出纠正建议。

随便看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17:4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