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余教育 |
释义 | 利用业余时间对在职人员进行文化、技术和业务提高的教育形式。它是我国成人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实施《职工业余教育暂行实施办法》规定了教学工作方向和原则。1953年,中共中央提出,干部文化教育以业余教育为主,采取速成的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1954年教育部等三个部门又进一步提出,职工业余文化教育的教学方针,必须是“速成的,联系实际的”。1960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业余教育委员会的通知》中规定:“广泛开展业余教育工作是我国文化革命的重要任务之一,也是培养干部的一个重要方法。”1987年6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中规定:“在职期间的培训,一般应以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这些规定指出了业余教育的特点,并保证了我国业余教育的顺利发展。我国设有业余文化教育学校、业余文化教育补习班、业余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和业余大学、函大、电大、自学高考等多种形式,多层次办学。这些学校学员年龄不受限制。学习结业后,经考试合格,发给毕业或结业证书,可作为晋升和分配工作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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