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交完资料后怎么办 |
释义 | 一、工伤认定交完资料后怎么办 工伤认定交完资料后等待工伤认定的结果,具体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二、认定为工伤和视为工伤的区别 法律网提醒您,认定为工伤和视为工伤没有什么区别,参考依据都是工伤保险条例,确认为工伤事故之后享受到的待遇也都是一样的。视同工伤的情形是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且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为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而受到伤害的等等。视同工伤的情形不符合常规的工伤认定情形,但是在此种情形发生时,劳动者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常规意义上的工伤应当是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事故,但是视同工伤则不一定。 ![]() 三、应该怎样解决工伤认定争议问题 解决工伤认定争议问题的方式如下: 1.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问题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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