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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必须给父母留份额吗
释义
    一、遗嘱必须给父母留份额吗
    遗嘱是否必须给父母留份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老人(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该遗嘱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关于遗嘱订立预留份额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缺乏劳动能力的老人,可以理解成大于法定退休年龄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缺乏劳动能力和没有生活来源的二者条件同时具备的继承人(老人),遗嘱应当保留其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遗嘱继承纠纷诉讼时效是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民法典订立遗嘱的方式是什么样的
    民法典订立遗嘱的方式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的形式制作的自己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6.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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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6: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