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如何赔偿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的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二、工伤鉴定成功有什么待遇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鉴定成功的待遇如下: 1.依法享受停工留薪待遇; 2.伤病现阶段及后续诊疗费用不需个人承担; 3.享受停工留薪待遇,也就是治病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 4.伤者之后如果发生旧伤复发的,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三、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吗 工伤鉴定需要鉴定费。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收费一般在350元至1200元/人次之间。所在地具体标准,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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