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区别 |
释义 | 一、连带责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区别 连带责任和共同承担责任区别如下: 1.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在责任承担的分配方面与连带责任有所不同。 2.连带责任是任一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在连带责任的责任人内部进行追偿。而共同责任则不然。 二、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具体是什么 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 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三、连带责任可以内部约定份额吗 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连带债务关系中数个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因此,连带责任需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即:连带责任人主观上须有过错;行为须具有违法性;须造成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须存在因果关系。但是,由于民事立法上允许连带责任无因设置,即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连带责任的构成又有例外。比如担保合同中的保证人,其主观上虽无过错,也未实施违法行为,但其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律网提醒您,连带责任的构成还有其自身的条件和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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