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人民民主政权制定的革命政纲。1948年8月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共中央华北局对施政方针的建议讨论通过。主要内容有:规定了华北解放区的任务:继续进攻敌人,为解放全华北而奋斗,争取人民革命在全国的胜利;有计划地有步骤地进行各种建设工作,恢复和发展生产;继续建设为战争和生产建设服务的民主政治,继续培养为战争和生产建设服务的各种干部,大量吸收各种有用人才,参加各种建设工作,以奠定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基础。为实现这个任务,规定了华北人民政府在军事、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各方面的方针政策以及在新解放区与新解放城市的政策,把中国共产党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政治纲领、经济纲领和有关的基本方针政策具体化、法律化。其中规定的许多政策原则和策略,充实和发展了人民民主政权法制的内容,对以后的人民民主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