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陆公民如何继承在香港的动产 |
释义 | 大陆公民如何继承在香港的动产?在无遗嘱情况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去世时居籍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因此若被继承人去世时在大陆则继承人继承动产适用内地法律。 网友提问: 律师答疑:关于香港动产继承的几点注意事项 1、根据香港普通法,在无遗嘱情况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去世时居籍地的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此案中如死者去世时是港人应适用香港法律,死者是内地的应适用内地法律。 2、如死者是香港人:在香港,在无遗嘱情况下,继承顺序依次为在生配偶、死者的子女、死者的父母、死者的兄弟姐妹。上述人士申请继承遗产时,必须先确定较高优先权已经终绝,一般我们只办理死者的死亡证明公证书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转递,其余手续让当事人咨询香港律师办理。 3、如死者是内地的,动产是在香港,此遗产继承也是由高等法院遗产管理处负责处理。法院会按内地法律予以分配。但法院不会接收我们这边转递的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当事人可以委托香港的信托公司(香港法律允许其管理遗产、并代办相关手续)或律所办理遗产申报、继承手续。一般按以下程序办理: (1.)领取死者的死亡证明。如果死者在内地死亡须提供经过公证的死亡公证书。 (2.)调查统计死者遗留的财产。 (3.)申报和交纳遗产税。 大陆公证处仅根据香港的信托公司或律所的需要出具有关死亡证明公证或亲属关系证明公证。由继承人根据香港那边的要求准备资料,去香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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