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用承担吗 |
释义 | 一、总公司债务分公司用承担吗 总公司债务分公司用承担,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总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以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总公司债务期限是多久 法律网提醒,公司债务有效期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债权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分公司怎么纳税 分公司的纳税方式: 1.对于同一征收区域内的总机构、分支机构可以汇总纳税,也可分别纳税; 2.对于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分公司符合独立核算的条件,单独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纳税方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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