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国徽呈盾形。盾面上图案分为10个部分,分别代表10个不同的政治实体。这10个政治实体于1963年获得统一。盾面的最上部分列有5把入鞘的短剑,它们分别代表柔佛州、吉打州、玻璃市州、吉兰丹州和丁加奴州。盾面中间部分绘有红、黑、白、黄四条色带,分别代表雪兰莪州、彭亨州、霹雳州和森美兰州。盾面左侧绘有蓝、白波纹的海水和以黄色为地并绘有三根蓝色鸵鸟羽毛,代表槟榔屿。盾面右侧是一棵马六甲树,代表马六甲州。盾面下端,左边代表沙巴州,图案中绘有强健的褐色双臂,双手紧握沙巴州州旗。右边绘有1只红、黑、蓝三色飞禽,代表沙捞越州。中间绘有1朵红色国花——扶桑,象征君主。盾徽两侧各站立着一头红舌猛虎,两虎后肢踩着金色饰带、饰带上分别用马来文(拉丁化的马来文)和爪威文(使用阿拉伯字母的马来文)书写着“团结就是力量”的字样。在盾徽上面还绘有一弯黄色新月和14个尖角的黄色星,既象征人民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又象征君主是至高无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