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认定书不服但超过三日怎么办 |
释义 | 一、事故认定书不服但超过三日怎么办 事故认定书不服但超过三日的办法是到法院起诉。 在一年内就可以起诉的,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需要有充分有利证据推翻事故认定可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提出质疑和证据,证明自己无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事故认定书如何办理 事故认定书如下办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进行报警,由前往现场的交通警察对事故进行勘验、调查,在根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判断责任,在十日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 三、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如下材料: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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