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要去哪里处理 |
释义 | 一、无证驾驶要去哪里处理 无证驾驶要去机动车驾驶人违章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处理,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二、如何举报无证驾驶 法律网提醒您,举报无证驾驶具体操作如下: 1.可以拨打110、122来进行举报,如实提供实际信息,比如车型、车牌号、车辆颜色、地点、行进反向等,最好是无证驾驶人员驾车过程中举报; 2.可以向正在执勤的交警举报,同样,最好是无证驾驶人员驾车过程中举报。 单纯的无证驾驶不会犯罪行为,不会留下案底。但如果驾驶人无证驾驶导致人员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无证驾驶人会有案底。 ![]() 三、无证驾驶判定标准是什么 1.没有驾照:驾驶人是在没有驾照的条件下进行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 2.行车未携带驾照:驾驶员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条件下驾驶机动车,视为无证驾驶; 3.驾驶的车型不属于驾照的准驾车型:驾驶员所获得的机动车驾照与他所驾驶的机动车型号不匹配,视为无证驾驶; 4.假驾照或者过期驾照: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驾驶证已过期失效,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国内道路行驶:持外国驾照在国内驾车,未到车管所办理证明及培训的,视为无证驾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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