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什么程序 |
释义 | 一、死刑立即执行还有什么程序 死刑立即执行还有以下程序: 1.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4.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需要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还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判死刑一般多长时间执行 判死刑一般会在七日内执行。死刑除法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外,一般在收到最高院的执行命令后的七日内交付执行。法律网提醒您,通常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后通知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 三、死刑立即执行案件报级人民法院核准期限是多久?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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