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
释义 | 一、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什么 施工事故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二、高空坠物起诉流程是什么 高空坠物起诉流程如下: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 4.立案,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 三、法律高空坠物赔偿多少 法律高空坠物赔偿是伤者用于医学治疗的医药费、鉴定费、护理费、误工费;造成伤者残疾的,还除了上述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伤者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需要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近亲属精神抚慰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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