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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患病可以终止合同吗
释义
    一、员工患病可以终止合同吗
    员工患病不可以终止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在单位上班生病了,单位辞退有什么补偿
    在单位上班生病了,单位辞退有赔偿金,赔偿金按照补偿金的双倍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员工生病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法律网提醒您,员工病期间的工资需要根据职工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以及病假期限来计算:
    1.职工患病六个月以内的:
    (1)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为2-4年的,按70%计发;
    (3)连续工龄为4-6年的,按80%计发;
    (4)连续工龄为6-8年的,按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年的,按100%计发。
    2.如果职工患病超过六个月以上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的病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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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0: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