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
释义 | 一、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吗 一方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能离,如果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发现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当事人有重婚、家暴等情形的,经调解无效,即使一方不同意,法院也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管辖法院 一般情况下,起诉离婚应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但是特殊情况下在原告未离开住所地的情况下可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1.对被监禁的人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4.如果对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可以去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且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 ![]() 三、起诉离婚要什么证据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提供结婚登记证书的目的是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相关证据。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子女的相关资料。 6.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7.提供关于财产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收入和债权债务的相关证据。 9.关于以前是否有过离婚诉讼的证据。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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