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带薪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劳动法带薪年假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法对带薪年假这样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带薪年假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法律网提醒您,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 三、可以把自己的带薪年假转让给别人吗? 《劳动法》对于带薪休假可否出卖、转让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带薪休假具有人身属性,不可以出卖、转让。 但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确因工作需要单位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3]《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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