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医院过度医疗应该如何投诉 |
| 释义 |
一、医院过度医疗应该如何投诉 医院过度医疗的投诉方式如下: 1.到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医院过度医疗问题。 2.如医院涉嫌虚假宣传,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以构成消费欺诈为由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 法律网提醒,为便于投诉,患者应当注意收集保留证据,包括就诊病历,处方及缴纳药品等费用票据,如果患者在诊治过程中怀疑涉及过度医疗时,可多问一下医生,自己所得疾病的情况、治疗方式、用药类型和作用、以及各种治疗费用,同时,可录下音频或视频证据,那么对患者而言就更为有利了。 二、过度医疗的构成要件 过度医疗是医疗侵权行为的一种类型,其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过度医疗的行为主体必须是医疗机构,其主体不包括非法行医者、药店服务人员。 2.医疗机构提供了超过患者实际需要的医疗服务。如实施了不必要的检查等等。此种医疗服务行为超出了治疗疾病的实际需要,对疾病的诊断没有积极效果,是多余且不合理的。 3.过度医疗行为造成患者损害,虽然有过度医疗行为,但没有损害后果的,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过度医疗。 4.过度医疗行为和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虽存在过度医疗行为,但患者的不良后果是由于患者体质特殊、病情异常或者意外事件、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亦不属于医疗过度。 5.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即医疗机构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合理诊疗义务。过度诊疗表现为过度检查、过度诊断与过度治疗。  三、过度医疗表现在哪些方面 过度医疗一般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医疗检查方面,重复检查,应用高档医疗设备作一般检查以及进行不必要的检查。 2.在治疗方面,小病大治,开大处方,用高价药;滥用抗生素;延长疗程或住院时间;诱导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手术。 3.在医疗保健方面,用高档设备进行普通检查,用吃补药或补品的方式代替保健。
|
| 随便看 |
-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
- 没有经过征地程序就征用,真的合法吗
- 钉子户是违法的吗
- 征地过程中听证程序,你了解吗
- 补偿迟迟谈不拢,拆迁方说不拆钉子户的房了,是真的吗
- 中国最牛的钉子户获得合理补偿了吗
- 遇到拆迁钉子户,政府会怎么做
- 如何做一个合法合理的钉子户
- 2020年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农村房屋拆迁按照什么标准进行补偿呢
- 只要是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就一定低吗
- 农村房屋拆迁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 农村房屋拆迁款是按户籍还是按面积补偿
- 农村房屋拆迁没有证件就不给补偿吗
- 农村房屋拆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到合理补偿款
- 农村房屋拆迁,每平米补偿多少钱
- 农村房屋拆迁和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有什么区别
- 农村房屋拆迁每平几百块的补偿合理吗
- 农村房屋拆迁,主要是参考什么法律
- 这几种无证农村房屋拆迁仍然可以拿到合理补偿
- 门面拆迁,承租人需要注意什么
- 门面出租遇拆迁事先不知道,损失谁承担
- 门面遭拆迁,承租人能否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 门面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有营业执照的住宅房,拆迁时会按照门面补偿吗
- 关于招工考核择优录用的暂行规定
-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条例的决定
- 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 关于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发布有关税收条例草案试行的决定
- 关于授权常务委员会制定单行法规的决议
- 关于授权广东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所属经济特区的各项单行经济法规的决议
- 关于授权深圳市制定法规和规章的决定
-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 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
- 关于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经验的基本总结
- 关于搬运危险性物品的几项办法
- 关于撤销大区一级行政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
- 关于改变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的指示
- 关于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
- 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
- 关于改革城市中等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意见
- 关于政治体制改革问题
- 关于救济失业教师与处理学生失学问题的指示
- 关于更改相当于区和相当于乡的民族自治区的补充指示
- 关于更改相当于区的民族自治区的指示
- 关于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保卫处科在查破案件时
- 关于来信来访中不服人民法院判决的申诉案件应按审
- 关于查处森林案件的管辖问囊的联合通知
- 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时规定
- 关于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的几项暂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