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哪个更严重? |
释义 |
![]() 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是什么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区别在于: 1.适用条件不同 1、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幼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监视居住: 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不如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 (5)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特殊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更为适宜的; (6)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2.执行地点不同 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 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二、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严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 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能离开住所。取保候审比较自由,只要不离开当地,就可以随意行动。 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它申请主体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律师;但监视居住不可申请,需要由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决定。 法律网提醒: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5.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改变的,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进行吗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不能同时进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的规定,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的使用范围相同,凡是能适用取保候审的,也能适用监视居住,但是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两项强制措施不能同时并用,只能择其一适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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